观察:针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评估:当前问题与未来走向

2017-07-17 11:08 王东生
二维码

针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这里我们比较常见的包括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府向其他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等等内容,并且政府支持体系下的公益创投虽然不是政府购买,但是在创投项目监管与评估方面也需要遵循一定类似的原则,故我们也把针对公益创投项目的评估放在本次要讨论的评估范畴以内。

评估是起点,评估是终点

做一个项目之前,这个项目要做的事情是否存在对应需求,需要进行需求评估,一个项目做完了以后,这个项目做的成功好坏,需要成果评估,针对项目开展首尾两端的评估对受益对象而言是最重要的,而针对其中间的过程评估则对于组织实施方而言是最重要的,我们都知道一个工程项目在做之前一般要相关研究院出一个可行性报告,在这个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政府进行招投标,然后对应的建筑公司可能会中标,然后依据可行性报告去开展施工建设,其实对于公共服务项目也是一定的道理。

你做的这个服务有没有这个需求、需求到底有多迫切、是不是需要用你说的这种专业服务方法来服务,服务供应方说的不算,出资方说的不算,一定要有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说的才算,为什么现在有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效率低下?本来打算购买这方面的服务,而服务供应方也信心满满地说可以提供对应的服务,但到了实际项目落地的时候却发现服务的需求方在这方面的需求并不是很迫切,这就是评估的“起点”没有做好,服务供应方给出的项目服务方案没有广泛征集服务需求方的意见、没有实地调研,出资方与服务供应方也没有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估,最后导致一些项目流于形式,并没有做得很深入,下面我举个例子:


(情景1)

某政府部门领导:A会长,你的公益组织我已经了解很久了,真的是既专业又接地气,我们市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正需要你们这种专业对口的组织,不知是否有合作意向?

某公益组织负责人:B部长,能有这样的合作机会我们真的非常荣幸,正好可以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之所长,感激不尽,正好我们经过专业研究发现贵区域确实有这方面专业需求,与您的见解广泛吻合,我们真的是想到一块儿去了(但十有八九真的根本没调研过)。

某政府部门领导:A会长,最近财政资金也比较紧缺,你在其他地域做的情况我也都能看得到,所以如果合作资金量在80万元以下的话,我们可以考虑。

某公益组织负责人:好的,领导······我先出个方案回来给您。

(3天后,再次见面)

某政府部门领导:A会长,你的方案我看过了,内容很丰富,体系很完整,我们觉得可以与你签约。

某公益组织负责人:B部长,真是太好了,感谢贵部门对于我们公益组织的大力支持······

(情景2)

某政府部门领导:A会长,你的公益组织我已经了解很久了,真的是既专业又接地气,我们市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正需要你们这种专业对口的组织,不知是否有合作意向?

某公益组织负责人:B部长,能有这样的合作机会我们真的非常荣幸,正好可以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之所长,感激不尽,不过贵地区这方面对应的需求到底有多迫切,我觉得不能这么草率决定,可以先由我们或者第三方进行评估,然后基于评估结果我们探讨下一步的支持路径。

某政府部门领导(心里思忖:这人脑袋有水了吧?给钱不要?我说的需求你竟然都不信?而且还这么复杂麻烦?那我干脆找另外一个机构做得了):······

相信很多公益组织负责人会选择情景1,不会选择情景2吧?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说让完全让服务供应方去做对应项目的需求评估,这种一面之词是不太靠谱的,有的服务供应方为了拿到钱可是什么都说的出来,它可能大多数情况下会对出资方进行恭维;让出资方有这种项目需求评估的认知是很重要的,而很多时候出资方为了求省事而忽视项目需求评估这一步,项目到底怎么做,即使是公益项目,也从来就没有征集过受益方的话语权,这样就导致了项目从一开始就不深入,“起点”已经走偏了。


针对评估工作的发展,需要公民意识的觉醒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为什么需要受益居民对于项目的需求评估呢?因为虽然出资方是政府,但是我们都知道政府扮演的是转移支付的角色,政府资金取之于民当然也应该用之于民,那么取之于民的资金究竟应该怎么使用当然需要征求对应受益居民意见了,不像我们在小街小店买个东西,实际的出资方本来就是实际的受益方,所以我想怎么买就怎么买,而政府不是,所以针对项目需求评估这一端,政府可能会希望工作便利削弱这一环节,服务供应方可能会有急切想拿到快钱的心理而轻视这一环节,那么针对这一环节工作提升的最主要原动力,其实就应该是对应受益地域的居民,现在多数居民对于这种“免费”的公共服务存在“感恩”心理,觉得既然都是免费的,那怎么还好意思评呢?全都满分好了,正是这种情况导致公民这一端针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无论是评估意识、还是评估能力都广泛缺失,导致广泛的受益群体不发声、发错声、或者仅仅凭若干错误或有个人倾向的代表发错声,都为公共服务项目的需求评估蒙上了一层阴影。


对于评估的终点成果评估,同样的道理

其实以上的道理也同样针对评估终点的成果评估同样适用,许多项目的成果评估,有很多专业性的工具,比如我们熟知的SROI(Social Return of Investment,投资社会回报),但是我们用到的机会却很少,许多时候不是没有技术,而是没有意识,同样举例如下:

(情景1)

某政府部门领导:A会长,之前我们与贵组织签署的2年的合同,现在贵组织做得不错嘛,成绩斐然!可圈可点,我们的意见是明年的合作可以达到100万,你看可否?

某公益组织负责人:B部长,难得领导这么器重我们组织,事实决定您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我们组织做得很一般,但多亏领导器重,这次要迎合一下),我们一定会加倍努力,将更好的成绩展现出来,好的,那下次合作的方案我马上出出来,然后仔细向您汇报,征求您的意见!


(情景2)

某政府部门领导:A会长,之前我们与贵组织签署的2年的合同,现在贵组织做得不错嘛,成绩斐然!可圈可点,我们的意见是明年的合作可以达到100万,你看可否?

某公益组织负责人:B部长,难得领导这么器重我们组织,事实上我们组织服务的质量高低,是需要经过综合评定的,针对我们组织今年的服务,往往接受过服务的人更有发言权,并且第三方评估机构往往更具有独立性,我建议您可以邀请第三方对我们的这个项目的服务成果进行评估。

某政府部门领导(纳闷,什么评估?我请的那些评估机构,不就是走走过场就算了?怎么我说了你好,你还不算?这么不给我面子?让我再添麻烦):······

同样的道理,相信很多公益组织负责人在对应的情境下会选择情景1,而不会选择情景2,原因和上面所讲的是一个道理,需要出资方有更加开明的视角,不要独自拍板;需要服务供应方有独立意识,不要为了接项目、为了拿钱而失去了原则底线,这样的组织也就其实没有办法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同时需要公民意识的觉醒,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我们会重点提到这些。


评估的权威性谁来定?非标业务怎么评?

我们国内针对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评估机构近年来也起来了不少,因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量变大,而评估机构的业务量与整个大范围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量是息息相关的,但是评估机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权威,还是着实不容易的,有些出资方使用评估机构的目的并不是希望公平、公正、公开,而是为自身某项工作的推进提供凭据,比如觉得服务供应方这个项目还不错,但是上级部门要求走流程,就找了一个“听话的”评估机构来评估一下对应的项目,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的评估工作是有失公平的。

其次,要有针对对应项目相匹配的评估标准与评估数据采集与分析机制,现在针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标准性业务(以下简称“标准业务”)已经有一套完整成熟的评估机制,笔者手上有本旧书,邓国胜老师编著的《公益项目评估——以“幸福工程”为案例》这本书已经14年了,内容体系都很扎实,对于政府针对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以招投标形式购买的标准业务,国内的评估机构评估机制都较为成熟,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要结合对应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评估标准进行微调,不要一个框架框死;那么对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非标准性业务(以下简称“非标业务”)的评估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这些非标业务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或公益组织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社会治理创新、社会规划研究等方面的业务,这类业务有的项目资金量较小,少则几十万,甚至几万,有的很难抽出一部分空间来专门用于项目的“事前”需求评估与“事后”成果评估,最终导致非标业务难评估、非标服务难度量的现象,但是这块业务的评估土壤终究是要开发的。

针对非标业务,因为非标业务是“私人订制”、是每个项目都是不一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如果仅仅靠自己深入介入是需要大量成本的,笔者建议可以出资方、服务供应方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探讨的形式建立一套简易的项目评估标准,并合作采集数据,最后在标准框架下第三方出具一份简易却实用、权威的项目评估报告,作为对非标业务评估的依据,针对非标业务,评估机构需要很强的学习能力,需要不是“为了标准而标准”,“唯原有的标准是从”,而是“协同建立标准”,这样评估的结果别人才愿意接受。


一个小建议:建立针对服务供应方的服务评级机制

这个道路需要很漫长,当前针对公益组织,有粗略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评级1A——5A,有透明度指数FTI、GTI,但是还没有对服务供应方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判定的一个指数,1A——5A的社会组织评级范围太宽泛,服务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项,看不出其中组织的服务质量高低,即使是5A级的社会组织也有可能服务质量很差,从公益组织透明度指数同样看不出组织的服务水平,对于服务供应方开展的服务,评估机构对这些服务多有评估,但是可能往往评估之后就结束了,评估的结果仅仅局限于对应项目,那么能不能将对应每年的服务评估数据整合起来,建立一套针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评级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评级,是一个很好的路径,针对这个评级,还是建议还是由更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做,而非政府来做。


文末

对于政府:要提升对项目需求评估与成果评估工作的重视意识,对于评估报告也要重视、充分使用不搁置。

对于社会组织:不要一味为了拿项目而拿项目,灵活且合理解释自身对于需求评估与成果评估的述求以及相关工作,好的服务永远经得起查验,不怕第三方评估机构去评,不要让自己的服务停于表面,不要在拿钱过程中失去了方向,以至于把“搞定领导”看作大于“服务内容优质”的**目标,甚至觉得服务做得好还不如自己夸得好,这样的组织永远走不长远,而好的组织永远主动对自己的服务、对自己服务的评估工作进行高标准严要求,比如十方缘的服务自身通过ISO9001:2008认证一样,并且对评估工作的支持与信赖从本质上来讲其实往往更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信任。

对于公众:即使是提供的公益服务,公益服务的好坏,我们公众也有话语权,我们也能够正确地对我们的需求与服务我们的成果进行评价。

最后,希望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够进一步兴起,榨干社会组织服务过程中的水分,让服务更有效,让公益更有效。

(2017.7.12晚10:00)

笔者仍旧只是结合自身仅有的一些经验与大家科普,因为视野有限,有些不当地方请多包涵,公益之路,且行且珍惜,如果本文与您有所共鸣,请加笔者微信一起聊聊吧。

p.s.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机构及工作单位观点。